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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保护膜,世上第一个不会受伤的人 | 科幻小说

董强龙 不存在科幻 2021-12-06
8月,不存在科幻的主题是「历史的记忆」“历史”是一个指代内容广阔的词语,它既关联着社会的变迁,也关联着其中每一个个体的命运。有些人想要改变历史,也有些人对现实不满,想要找回曾经的历史。本周的小说,或发生在异国他乡,或发生在虚构的国度,让我们追寻主人公的记忆,去看看他们想要的历史是怎样的。今天这篇故事,讲述了一位生来有着特殊体质的印度科学家,想要用他的研究成果,解决自己国家的社会冲突问题。
董强龙 | 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动画编剧。

瓶装人全文约15900字,预计阅读时间31分钟
北印度洋上,飓风“丝茉尔”刚迈着她轻盈的步伐离开,“斯科特拉”号上却是一片狼藉。货船被飓风吹得晕头转向,一不小心踏入了满是暗礁与珊瑚的死亡海域。舵手小心翼翼地驶离这片是非之地,而大副和船长则忙着重新修订航线,其他人则在甲板上跑来跑去,前后检查那些被飓风肆虐过的货物。船员海耶斯忙里偷闲,趁四下无人,躲到一个盲点角落,脱掉湿透的鞋子,舒舒服服地活动着脚趾。随后点燃一根骆驼牌香烟,依在栏杆上,眯起眼睛享受飓风过后的片刻安宁。
远处暴雨洗涤过的天空蔚蓝明净,与大海勾兑在一起,好似一个幽蓝的梦境。蛋黄般的太阳在西北的天空温吞吞地照耀着,似乎也跟他一同打起了盹。一片云飘过,太阳索性把这片云扯过来当做毯子,惹得天空忽明忽暗。待到阳光再从云层中钻出,瓦蓝的海面上,一道银光反射进海耶斯的瞳孔中。他下意识闭上眼睛,等睁开眼重新望去,那个闪闪发光的东西已经顺着海浪漂到了货船附近。凭借极佳的视力,海耶斯辨认出那是一只漂流瓶,刚才闪光的并不是瓶子自身,而是瓶内的某样东西。“斯科特拉”号长年奔波在东非和东亚之间,将埃塞俄比亚、肯尼亚的橡胶、咖啡等原料用集装箱装好,穿过印度洋和马六甲海峡,运到东亚的中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继而将东南亚生产的玩具、服装再顺着原路线运回去。一趟行程下来,要花费近半年的时间。因此,长年待在船上的人必须找到一种合适又廉价的消遣方式,来排遣大把与海鸥和海浪打交道的时光。而海耶斯的一大消遣,就是漂浮在海面上的漂流瓶。这些廉价的瓶子因为装有某个独特的秘密而宝贵,载着某个人的希冀与期盼跟随季风和洋流,随机数般出现在全球的海洋上。谁若有幸捡到,便可窥伺一个世间独有的秘密,多数情况下是恋人誓言的呢喃,或者思念的倾诉,偶有被赎罪填满的瓶子,这是某人将大海当做了告解室。作为一个有着强烈偷窥欲望的人,海耶斯迷上了这种随机消遣。在“斯科特拉”号航行途中,海耶斯总会捡拾那些漂到船附近的瓶子。拧开瓶塞读完里面的内容,然后再度丢回印度洋。仗着娴熟的打捞能力,海耶斯轻而易举弄到了那个瓶子。他将瓶子拿捏在手里细细观察,发现这个瓶子已经相当古老了。瓶身已被某种细菌侵蚀成了恶心的土黄色,似乎连溶解在海水的盐分都没能彻底消去瓶身的细菌。正中央躺着一叠莎草纸般质感的信件,还有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瓶口已经锈蚀,海耶斯费了好大功夫才将瓶子拧开,倒出里面的东西,发现那是一个已经褪色的银质戒指。做工还挺考究,是十九世纪的维多利亚风格。海耶斯打开那叠信笺,草黄色的封页上依稀可以看见一个“H.S.”。海耶斯有点疑惑,打开信件,读了起来。 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成为曝死在荒野里的一具尸骸。可以想象到,蚂蚁和蛆虫在我腐烂的肉体上钻来钻去,急不可耐地分食着组织和器官。海鸥与秃鹰在啄食我的肝脏,也许还会有豺狗来分一杯羹。不过你不用害怕陌生人,这不是一封求救信,而是来自一个有罪之人的忏悔录。虽然死的时候我的肉体被肮脏和病菌包围,但我的灵魂却比生前任何时刻都要洁净。我的一生都活在一个无菌的瓶子里,但我更喜欢这种暴露在自然环境下的死亡,肌肤与泥土的触碰,只有这样,才能令我感受到生命的真实。我想向你讲述我的故事,当一个人步入漂萍生涯的暮年,就逐渐变得好为人师,喜欢向他人兜售自己的人生心得,我也难免其俗。我的故事很长,陌生人,如果你不介意一个已死之人的絮叨,就往下读吧。我的名字叫希拉姆·昌德拉·辛格,出生在印度的西孟加拉邦。也许你听过这个名字,知道我是谁,但请你往下读。我的出生伴有一定的离奇性,换言之,我是个本不该存在之人。我的母亲是一位土生土长的印度斯坦族女性,她十分美丽,但又十分不幸。或许正是她的美貌,才使她招致了不幸。我母亲二十多岁的时候,在一次前往加尔各答的旅途中,几个男子窥伺我母亲的美丽,用迷药将她迷晕,轮奸了她,造成子宫撕裂。这起案件震惊了全国,那几名禽兽最后被绳之以法,有没有判死刑,我不太清楚。同样,社会也对我母亲的不幸表示了慰问。一个好心的孟买医生听说了我母亲的悲惨遭遇,愿无偿为她进行手术。手术很成功,只是我母亲这辈子再也无法生育了。后来,我母亲嫁给了一个查玛尔种姓的孟加拉族男人,他为人忠实敦厚,待我母亲很好,也就是我的父亲。虽然那时印度已经独立很久了,文明开化的风潮已经盛行。但在广大内陆,尤其是偏远的农村,种姓观念和女性地位低下的意识仍扎根在老一辈人心中。在他们眼中,女人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生男婴。而像我母亲这种无法再生育的,更招致他们的唾弃。也难怪,毕竟在过去,这里还有过杀女婴的历史。我母亲出嫁的那天,举行过“道别”[1]仪式后,按照当地习俗,需要我父亲带着她挨家挨户去“致敬”,一些人家听说我母亲来了,都远远关上大门,似乎要躲避一个散发着霉运和不幸的东西,外加我父亲的查玛尔种姓,他们的结合必定是不被社会所祝福的。[1]印度正式婚礼在女方家举办,婚礼后迎亲队带着新娘离开娘家的仪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无论我父母再如何相爱,也难免受世俗那些流言蜚语的影响。我父亲开始寻遍各路偏方,他听人说鹰石能催生和驱邪,许多欧洲国家的民众都用这种方式来催产,于是亲自爬到崖壁上去取鹰石。我母亲也每日向湿婆大神祈福保佑,求赐予她一名婴孩。他们尝试了各种手段,但都没有成效。后来,我父亲听信了一个神汉的话,将土耳其产的鸡蛋壳磨成粉,混合泥土每日吞食。不知是他们的虔诚感动了湿婆大神,或是那个神汉的偏方奏了效,三年后,我终于诞生了。但我的出生与其他婴儿不同。脱离胎盘后的我,茁壮健康,但除此之外,我的身体表面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近乎透明的膜。期初护士以为那是胎盘的残余,但经过清洗才发现根本洗不掉,这层膜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准确讲,这不是膜,而是像角质层一样的东西。随着我渐渐长大,这层膜也渐渐变得坚硬、透明,最后在我周身形成一个大约九毫米的透明外壳。一般情况下肉眼根本看不出来,只有当我置身在阳光下,这层壳才能折射到阳光,让我看起来就像一个生活在琥珀里的人。医生对此也感到奇怪,他们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临床案例,最后只能解释为这是一种变异。我母亲去找了那位曾无偿给她做手术的孟买医生,经过他的研究,他发现我身体的蛋白质里有一种未知的氨基酸。一般人的蛋白质中只有20种氨基酸,而我有21种,多出来的那一种医生将它命名为硅氨酸。它能穿透我的脂质双分子层,在体表与空气中的氢和氧反应,形成一种类似二氧化硅的物质,但要坚硬得多。体内的硅元素想必与我母亲服用过的泥土偏方有关。我就像生活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子里,能清晰地看到外面的世界,但伸手触碰时,永远隔着一道无形的墙壁。我出生在一个表列种姓家庭,过去人们称我们这类人为达利特,意为“不可接触者”。而如今,这层外壳反而给我带来了一种特权,一种姑且可以称之为平等的东西。我生下来就显得娇小,像个女孩子。母亲经常爱怜地把我抱在怀里,管我叫“拉姆”。虽然那层透明的外壳削弱了母亲胸脯和掌心传来的温热,但我能从她望向我的眼神中看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闲暇之余,她经常带着我在村子里玩耍。村子里还有一家叫夏尔马的婆罗门大家,他们家的女主人妮哈太太是个古道热肠的人,崇敬黑天和毗湿奴大神,每日都焚香虔诚祈祷。她很喜欢小孩子,尤其是我这种长相秀气的,在路上看到我经常扑过来把我抱在怀里。按照当时的传统,我是个“不可接触者”,贵为婆罗门的她是万万不能碰的。不过妮哈太太也是个聪明的女人,她以我身上的那层壳为由,说并没有跟我直接接触,哪怕神真的怪罪下来,到恒河里洗个澡就算赎罪了,毗湿奴不会怪罪的。既然有婆罗门带头,村子里其他高阶种姓的人也可以放心碰我了,甚至愿意给我的母亲送来一些补品,为我父亲介绍一份工作。我家庭的生计渐渐好起来,母亲为此高兴得眉开眼笑,说我是她的伽内什[2][2]幸运神。等我渐渐大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父母把我送到镇上的学校读书。象头神似乎觉得我没小时候可爱了,就悄悄地离我而去。我开始承受一个达利特该承受的苦楚,也逐渐意识到活在透明的瓶子里不仅仅只有好事情发生。因为政策缘故,那些老师不敢明目张胆地歧视我,他们会故意派给我诸如打扫鸡圈,清理茅厕这些脏活,或是让我去为他擦皮鞋这种符合我种姓的[3],以此让我时时刻刻清楚自己的身份。而那些高种姓家的同学,他们会聚在一起朝我身上扔石头,因为他们想听石头撞在无形壁垒上发出的清脆响声。或者趁我不注意把牛粪糊到我眼前,害我什么都看不见,说是要用圣物来净化我这个怪胎。但说到底,这个瓶子还是帮我抵御了外界很大一部分伤害,我不用惧怕鸡圈茅房的肮脏,也不必担心牛粪糊面,反正这些都可以用清水洗掉。也正是因为有了这层壳,我作为一个“不可接触者”可以跟那些瓦尔纳种姓的学生一起接触水管。这对达利特来说也是禁止的。[3]查玛尔传统种姓为皮匠。虽然我饱受同龄人的欺负,但我从来没受到过肢体上的拳脚伤害。除了一回,一个高个子胖胖的男生可能不知道我的情况,或是没留意到我眼前的屏障,一拳打在我鼻梁上,巨大的冲击力令我飞出去撞到了后面的墙壁,疼倒是没多疼。不过那个揍我的男生却倒了大霉,因为击打的瞬间我分明听到了指骨碎裂的声音,其他人连忙送他去医院。为这件事我遭到了学校的严重处分,差点被勒令退学。家里更是赔偿了大笔医药费,母亲为此大发雷霆。但好在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之后我再也没挨过揍,而我的好友中有几个是洗衣工和清扫夫种姓,他们则经常被揍得鼻青脸肿地回到家,然后再次鼻青脸肿地返回学校。从那时起我便开始思索,我与别人不一样,是因为我活在一个透明的瓶子里,这个瓶子看似禁锢了我,让我感受不到肌肤的触感,感受不到风和雨露,但实际上,我却能比那些同样出身的孩子接触更多。活在瓶子里反而是自由的,而他们暴露在这个世界上,却要接受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我想,如果每个人都活在瓶子里,是不是世间就不再存有那么多歧视与不公,每个人都能自由地生活了呢? 我小时候生活的环境是很肮脏的。村子里没有公共厕所,很多户人家晚上就直接在自家门外的道路两侧,或是临近的水塘边大小便,其中就包括那些白天打扮得光鲜亮丽的新娘子。一到晚上她们便戴上面纱、裹上披肩结伴出来解手。所以村子里总是臭气熏天,生活垃圾和粪便堆得到处都是。天气一热便苍蝇乱飞,污水沟里蚊虫滋生。这样的环境下,疾病是很容易传播的,很多小孩子被蚊子叮了一口后就开始发高烧,没多久就死亡了。村子里新生儿夭折的几率很大,有小孩的人家都过得提心吊胆的。可是我身上有一层无形的屏障,外界的病原体根本无法接近我,所以我很少生病,身上更是连一个疤都没有。有些人看到我站在阳光下,身上的那层壳反射出淡淡的金光,说我是天神下凡,就像《往世书》里的迦尔纳一样,一生下来就带着辟邪的护符,在自己周围筑造起一道屏障。县里逐渐意识到了我的价值,他们资助我上了高中。于是我有幸在加尔各答读完了中学,加尔各答毕竟是大城市,种姓歧视相比我们那里已经小了很多,有了一个安定的环境,我开始静下心认真学习,期间阅读了大量的书,包括萨拉特·昌德拉·查特吉、普列姆昌德和罗宾德罗纳特·泰戈尔的著作,更确定了我以后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医学。后来,我考上了加尔各答大学的临床医学专业,一年后作为交换生前往英国的剑桥大学深造。说实话,以我当时的学业水平根本拿不到留学剑桥的资格。能来这里,我想我作为试验品或是吉祥物的意义要远远大于我的留学生身份。剑桥医学院的师生对我的到来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这让我受宠若惊,我想就是印度总理访问英国的仗势也不过如此。我顺利进入了剑桥医学系,并师从当时医学院最好的教授,他们中有好几位后来都成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获得者。周围的同学对我也十分热情礼貌,经常有人凑过来与主动我搭话。但我十分清楚,他们之所以这样对我,并不是因为我本人如何,他们只是对罩在我身上的那个玻璃瓶子感兴趣罢了。每次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世界上最后一只孟加拉虎。但即使这样,一个没有种姓歧视,没有对怪胎异类的排斥,只有学术自由的环境,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天国了。我刻苦学习,获得了生理学和自然哲学两个学位。期间,我恋爱了。对方是一个留着淡金色长卷发和喜欢穿白绸长裙的英格兰女郎,她有一双时而狡黠时而忧郁的绿眼睛,喜欢读拜伦、叶芝的诗篇。我永远忘不了与她相逢的那个清晨。剑桥的天空特意为我献出了他难得的明媚。我刚刚结束晨跑,大汗淋漓地返回我的留学生公寓(即使活在瓶子中,我的汗腺依然是完好的)。走在康桥上,太阳刚好从云层里探出头来,阳光洒在河面上,粼粼的波光像是无数欢悦翕动的池鲤。康河畔的柳荫下,一个穿着英式白色长裙和牛津白底高跟鞋的女子侧着头,安安静静地坐在长椅上读拜伦的《唐璜》。阳光洒在她身上,透过那件薄薄的白纱裙,美好又诱人的曲线在晨曦中若隐若现,似乎每根线条都与光辉交织在一起。那一刻,我彻底沉沦了,我感觉自己早已是她的奴隶,甘愿跪倒在她面前亲吻她圣洁的脚面。河中的精灵褪去了鱼尾,长出了双足踏上岸来到林间嬉戏。她们又幻化出翅膀,化身丘比特,正对我这个可怜人的心房来了一箭。那一刻,我只感到自惭形秽。这种自卑我无关我的身份、肤色、种族或是国籍,甚至无关囚禁我的那个看不见的瓶子,只是来自一个世俗之人目睹到不属于人间的美时的那种缄默,生怕自己的丑陋惊惹了这误入凡尘的精灵。我甚至认为应该被装在瓶子里的是她而不是我,她就像画中的缪斯那样,就应该被精心裱起来挂在卢浮宫里供人敬仰,世人只能隔着一层又一层的纱丽欣赏她的美丽,但永远不要妄图用肮脏的手玷污她。她似乎也注意到了我,回过头来冲我笑了一下,那个瞬间我感觉自己仿佛融化了一般,渗入了康河里,要跟着涓涓的河水一起欢笑着奔向北海。她问我现在是什么时间了,可那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结结巴巴的,语无伦次,最后居然报了一个加尔各答时间。她合上书本,抿嘴轻笑了下,冲我道了声谢便离去了,我还一个人愣在那里,直到飘雨的天空再次将晴朗吞没,落下几根斜斜的雨丝,我才怅然离去。后来我千方百计地打听有关她的一切,我知道了她的名字,莉莉·赫德,多么美的一个名字!帕尔瓦蒂女神在向我招手!她学的是英国文学,而我辅修的宗教与哲学与她的课程有几分交集。一来二去我们便熟络了,经常在一起探讨文学。她喜欢读弥尔顿、茨威格和纪伯伦的书,欣赏泰戈尔。同为古典主义者,我们二人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诗。我们可以从莎士比亚的悲喜剧聊到霍金的《时间简史》,从文艺复兴跨度到宇宙的诞生与消亡。似乎只要跟她在一起,我便有无穷无尽的话题要与她探讨。那时剑桥的学生们很少会聚在一起聊诗歌、宗教和艺术这些陈旧话题了,聊得更多的是金融、期货和电子设备这些新潮内容。我们就像从维多利亚时代流传下来的两个古董,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显得是那么的怪异和格格不入。后来,我们便相爱了。有了她的陪伴,我在学业道路上也突飞猛进。莉莉是个真实的人,不愿在撒谎上浪费时间。她告诉我,她与我在一起,跟我的瓶子有关。但相比那些教授学者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只在乎我外壳的材质与构成,她更想了解,一个从小生活在玻璃瓶子中,从来没有触碰过世界的人的内心世界究竟是怎样的。当她向我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便将她白皙的手按在我的胸口,让她亲自感受来自我胸膛深处、隔着屏障传出的战鼓般的心跳。这颗心脏,比任何时候跳动得都要有力。我告诉她,我相信没有任何人比我更加懂得生命的真实。她明白了。我相信,她是爱我的。因为我从她看我的眼神中读到了幼时母亲凝视我的那种爱怜,而不像身边其他人那样,只把我当成一件展品,一个标本。有一天我们再次谈到这个话题,她说我就像阿道司·赫胥黎《美丽新世界》中的那个野人,只是我与那个野人完全相反。在赫胥黎的笔下,那个来自野蛮区的野人约翰,只有他是自然分娩的,而其他人的出生都是在一个玻璃瓶子内。她问我,如果有一天全世界的人都像我一样,从生下来便被一个透明的瓶子罩着会如何!我告诉她,如果有那么一天,世界将会变得更好。人与人之间就再没有了摩擦与冲突,每个人都是自由平等的。人们不必像挤在一起的刺猬一样,生怕自己的刺挑疼了谁的皮肉。卢梭笔下的平等,无论是自然平等还是精神平等,都将得以实现。她摇摇头,似乎对我这个答案并不满意。我知道,她是个梭罗派的自然主义者,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共存。如果一个人一生被隔绝,就算看得到花开,但闻不到花香,触碰不到溪流与草地,只有冰冷的玻璃相伴,他又怎么会尊重生命?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呢?那时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只能将这个话题搁置,另觅新的话题。但我没想到,这个问题就像煤矿场里的金丝雀一样,成为我们破裂的预警。两年后,我顺利毕了业。但面临毕业后何去何从时,我们两个大吵了一架,而且吵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凶。这次争吵无关情绪与对错,只是理念的分歧。要知道,情侣之间的吵架,如果是由情绪而起,只要有一方冷静下来,主动向另一方道歉就可以结束,但由于理念而引起的吵架是无论如何无法调和的。她希望我留在伦敦,而我迫不及待地想返回故乡去,回到印度母亲的怀抱。那里有成千上万苦命的人被疾病折磨着,而我的研究,很有可能挽救他们的生命。她讥笑我,说我不过是想把每个人都装进瓶子罢了。生老病死是世界的自然规律,而我妄图去支配每一个人,包括那些未出生的孩子。她讨厌那个没有艺术与哲学,只有索麻和性欢愉的“美丽新世界”,而我却在试图将当今的世界朝着那一天推进。她嘲讽我的那一刻,我觉得她从未有过的丑陋,就像疯狂践踏湿婆的迦梨女神。情急之中,我开始冲她愤怒地咆哮,我告诉她,你之所以会这样想,是因为你降生在一个发达国家,你一辈子可能都不知道发展中国家的贫民窟是什么样的,那里居然有人在试图活下去。你只会坐在一尘不染的剑桥咖啡厅里,一面喝着不菲的黑咖啡,一面悲天悯人地担忧这个世界变成“美丽新世界”。你想不到就在此时此刻,世界上还有很多人,他们连喝到一口干净的水都是奢望,他们全身长满脓疮,痛苦地呻吟着,连躺下都是问题。很多小孩一年到头都没有一件干净完整的衣服,更没有玩具,他们只能在垃圾堆里捡那些被你们丢弃的注射器和避孕套当玩具。这些你当然不会知道,你只会坐在这里,享受着自己的祖先在几百年前从全世界掠夺过来的财富,就像你们英国人入侵印度时,坐在东印度公司的堡垒后品着大吉岭产的红茶,却想不到那些红茶都是被你们杀害的拉杰布德勇士的鲜血浸红的。不知不觉间,我们从情侣之间的矛盾上升到了印英两国的历史问题,两人都处于恨不得掐死对方的状态。最后她离我而去,并屈于现实,嫁给了一个在伦敦金融街工作的大胡子。那个男人分不清梵高和达利,更对叶芝和拜伦不感兴趣,但可以给她很多的钱。那一刻我明白了,那些女人,她们最开始可能会因为你的特别而被你吸引,但最终也会因为你的特别而离开你,选择平凡。我也心灰意冷,本来精心准备的求婚戒指再没有机会送出去了,只能珍藏在皮箱里,跟我一起回了国。我回国后,在加尔各答的生物研究所工作,感情之事就此搁浅。转眼我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母亲开始为我物色新娘。那时我沉溺于研究,感情方面早已心如死灰,又不愿忤逆母亲的意愿,只得答应了她。经过多方寻找,她最后为我觅得了一位孟加拉姑娘,名叫苏西腊。双方父母选定了斯拉万月的一个吉日,为我们举行了婚礼。苏西腊是个善良的姑娘,她不介意跟一个被密封在瓶子里的人一起生活,也不介意在新婚之夜没有丈夫的爱抚与亲吻,只有冰冷的、陪葬一般的入眠。她躺卧在我身体一侧,却感受不到枕边人的温度,就像在陪同一个死人睡觉。凡此种种,她都忍受了下来,而且从来没有过一句怨言。相反,她精心照顾我的生活起居,敬爱我的父母,每次回去都虔诚地向他们施以摸足大礼,并给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我的父母也很喜欢她,说我有福,娶了一位悉多为妻。苏西腊是个好妻子,这是毋庸置疑的,只是,我们生活在两个世界。隔开我们的,不是罩在我身上的瓶子,而是我们的过往经历和思想认知。苏西腊的世界里,只有一日三餐和琐碎家务,偶尔还有几件高档首饰,她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做什么的,只知道他是个医生,在加尔各答工作。她也不知道罗宾德罗纳特·泰戈尔,只知道他跟我一样都出生在西孟加拉邦。她从未了解过自己丈夫的喜怒哀乐,以为只要将其伺候好便尽到了一个做妻子的责任。而我只要偶尔给她带一件首饰,她便能高兴好几天。尽一个丈夫的义务是那么容易,容易得令我感到不安。跟她在一起生活久了,难免会将她跟莉莉做比较。她们二人是截然相反的两种女人,莉莉就像一匹难以驯服的纯血马,虽然有时焦躁,毛手毛脚,但只要跟她在一起,似乎激情会源源不断地产生,永远有思想的火花碰撞。而苏西腊是那种最传统的印度女人,她们温柔贤惠,没读过多少书,似乎生下来就是为了服务丈夫,丈夫就是她们的神灵,而她们只是丈夫的奴隶,甚至固执到不愿拥有自己的独立思想。有时苏西腊看到我在花园中焦躁地徘徊,以为是自己做错了什么,恳求我的原谅。唉!我又能告诉她什么呢?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不会遇到另外一个莉莉·赫德了,我必须学会接受现实。毕竟感情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我去做。那时候,我常常不在家,即使是休息日,我也会一有机会便留在研究所。同事都取笑我是个工作狂,搞起研究来就不顾家。可是只有我知道,我是在逃避什么。我像个懦夫一样害怕回到那个冷冰冰的家,跟形同陌路的妻子之间只有礼节性的交流。只有完全投入到工作中,我才能忘掉这一切。此后,工作便成了我生命的全部,也成了我唯一的精神寄托。不知不觉间,随着研究的推进,我变得愈发阴郁,偏执与疯狂。直到有一天,我父母打来电话,告诉我苏西腊怀孕了。虽然我活在一个瓶子中,但男女之事,我还是如同常人。苏西腊是个贞洁的姑娘,对此我有十足的把握相信这是我的孩子。但接到电话的那一刻,我沉默了。我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挣扎。一方面我很担心孩子遗传我,生下来便被一个玻璃瓶子套上,在他的成长中还要忍受各种异样的目光,甚至面临被这个国家当成一件展品的命运。但另一方面,我又希望他跟我一样,这样我就不再孤单,而且我的孩子将免除一切病原体的侵害,茁壮成长。这种内心的挣扎,一直持续到苏西腊临产。有时,我会努力打起精神告诉自己,我要做父亲了,是时候尽一个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了。可是每当一看到苏西腊,便会想到这是我和一个没有一点感情可言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他除了身体里流着我的一半血,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甚至阴暗地期待苏西腊小产,希望这个孩子从来没有降临到这个世界上。可是,孩子又有什么错?渐渐的,生下来有没有瓶子成了衡量我是否要成为一个父亲的标准。如果说他生下来跟我一样带有瓶子,我便倾其所有呵护他,关爱他。如果他形同常人,那他就只是苏西腊的“孩子”,我除了贡献自己一半的骨血外其他与我毫不相干,就像大学里那些代写论文的枪手,最后署名的,往往是另外一个人。孩子生下来了,没有那层防护,谢天谢地!不知怎的,我在心底长舒了一口气。果然我的这种变异并不是遗传性的。我们的孩子,准确来说,是苏西腊的孩子,健康茁壮。似乎苏西腊也意识到这是只属于她的孩子,将原本施给我的那一半关爱收了回去,全身心投入到这个男婴身上。她爱他甚至超过了爱自己,爱所有人的总和。我反而觉得轻松,这样我在研究上无论耗费多久都不会再有人介意了。我像个疯子一样全身心扑入我的研究中去,仿佛这才是真正属于我的孩子。世间的一切,与我再无瓜葛。而威姆尔——我的儿子,则全身心由他那溺爱的母亲呵护,甚至我缺席他的生日和入学仪式都没关系。威姆尔也渐渐习惯了没有父亲陪伴的生活,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父亲这种身份的存在。而有了孩子后,苏西腊跟我的交流就更少了,一有机会便将孩子揽在怀里,生怕他出什么意外。我在这个家渐渐透明化,似乎只是拜访这里的一个远方来客。终于有一天,我的研究成功了。我形同枯槁,却又目光如炬。如今我已有能力,在人体蛋白质内人为嵌入硅氨酸,这样即使是一个正常人也能生成与我相同的屏障。经过多起临床实验后,实验对象完全没有出现排斥现象。我成功了!那一刻我瘫倒在地,如同死了一般,其他人都吓坏了,而我内心却倍感轻松,仿佛除去了一个纠缠我多年的梦魇。那时,印度的总人口已经达到了19.3亿。要知道对于一个拥有近二十亿人口的大国,它的医疗卫生是一笔巨大的财政负担,而我的研究,很有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国家也意识到这项研究的战略价值,他们在印度北部划了几个邦作为试验点。实施后,那些地方的疾病和医疗卫生都得到了极大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方面虽有反对之声,但毕竟这项技术总是还是利大于弊的,尤其是在根除社会性犯罪方面。经过几年的酝酿和修订,最后通过了后来被大众戏称为“辛格法案”的法律。当时我只顾着享受鲜花和掌声,却想不到,一场灾难的种子,在那一刻就扎下了根。距“辛格法案”的推出又过了十几年,整个社会一片安定和谐,连犯罪率都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辛格法案”的通过导致了一次婴儿潮的爆发,那时候出生的孩子被人口统计学家称为“瓶装的一代”。因为他们刚生下来就会接受免费的疫苗注射,之后就跟我一样套在一个瓶子里长大,外界的触感对他们而言是无法想象的。但如果所有人都是如此的话,倒也算不上什么巨大的遗憾。当然,对于有钱人家的孩子来说,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疫苗注射,但对于那些出身贫穷的人家来说,注射疫苗便是孩子活下去的保障。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整个社会的“瓶装率”(请原谅我用这个词)已经达到了90%,甚至更高。对“辛格法案”推出前出生的那些人来说,也可选择疫苗注射改造,因为瓶装后的人均寿命,能达到95岁以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与之匹敌。瓶装人在衰老过程中,能规避许多缠身的疾病,甚至行动能力都不会受年老的影响。当瓶装的人占据这个社会的绝大多数后,那些正常出生的人反而成了异类。为了让自己像个“正常人”,他们也会选择注射。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瓶装人的寿命都远超常人,毕竟谁也想活得更久一些。当出生率与人均寿命都居高不下时,人口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国家为此成立了印度人口管理局(Population Management of India),就像过去的土地测量局那样,对人口开始了严格的管理。PMI成立初期是为了对庞大的人口进行分布与流动的监控与管理,它的初衷是好的,但最终会朝另一个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是当初谁也没能料到的。PMI开始依据登记入册的公民的瓶装时间与瓶装效果对人口进行地域划分,比如将瓶装效果好的人群迁往西部和喜马拉雅山南麓,因为他们的瓶装质量能更好抵御那些地方恶劣的自然环境,而没有被全封装的人则迁往恒河平原和靠近印度洋地区的这些温和地带。再往后,PMI的研究逐渐变成了对大城市富人区和贫民区的隔离,对不同语言、种族、信仰的人进行划分。连最初的建议也慢慢变成了强制性的举措。社会上每天都在为如何分类而争吵不休,分门别类加剧了这些人的党同伐异意识,不同地域、种族、教派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后来,国家强制取缔了PMI,但为时已晚,原来的那些人并没有因此消失,他们散布在不同的派别和势力当中,为了如何划分等级而争执,各种派别的领袖经常在人口众多的地方演讲布道,获得群众的支持。他们就像组织严密的宗教团体一样发动社员募捐,进而与其他派争夺选民。其中,势力最大的是那个新瓦尔纳团体,他们的信条引用了我曾发表在刊物上的一段语言,“如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就必然会出现分工一样,人口增加到一定程度也需要分工与管控。”他们信奉的理论被称为“辛格主义”,他们自称为“辛格派”。说实话,我跟这个政治团体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不是在某一天得知他们借用了我的名号,我根本不会知道他们居然壮大到了这种程度。我也多次借助媒体澄清我与这个团体无关,可是收效甚微。这个团体因为仰仗我的缘故,很快吞掉了其他的几大社团,最后发展成了全国性的政党,一度到了能左右印度大选的程度。他们相比社员,更像是古时候的极端教徒,为了防止那些信教群众变成异教徒,往往无所不用其极,古代的四大策略,劝说、利诱、惩罚、分裂都是他们的基本准则,甚至为了团体的利益,犯罪都是可以被原谅的。我开始意识到整件事情的可怕了,辛格派的做法跟过去的极端教派并无两样。我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但出现这个结果却是我一手造成的。我必须想办法弥补。于是我发出邀请,希望能与辛格派的领袖会晤,希望他们能理解我当初论文的意思,而不是曲解为一种教义。如果双方做到理解沟通的话,我相信是能让结果变好的。我们最后约在孟买的安倍德卡尔饭店见面,现在想来是多么的讽刺!会面前我一直很期待跟我见面的会是谁?也许是一个像我一样的老人,他精明能干,能在几年的时间里便拥有一众自己的教徒,也许是个风度翩翩的政客,毕竟他的手段那么娴熟,很难让人相信出自一个外行人之手。反正他一定年纪很大了,拥有丰富的人生经历,能轻易洞悉一个人的内心。这样的人必定是个极难对付之人,我一定不能轻视。只是,我没想到的是,出现在包厢里的,会是那样一张熟悉的脸!我对着大梵天起誓,怎么会是他?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他?出现在包厢里的不是别人,正是我那年轻的儿子威姆尔,威姆尔·辛格!“威姆尔,怎么会是你?”我结结巴巴的。“不然您以为会是谁呢父亲?如果不是我,谁还能以您的名义,让他们联合起来。”威姆尔看我的目光就像看一个陌生人,眼神中只有结着冰碴的冷峻。“原来他们将自己命名为‘辛格派’,并不是为了纪念我,而是为了标注你,威姆尔·辛格!”那一瞬,我似乎有点明白了。如此一来,一切都能说通了。为什么“辛格派”对我的一切信息信手拈来,很难不让人相信这个团体跟我存在某种联系。“也不能这么说啊父亲大人,您的理论正是我派最正统的教义,而我是您教义的直接传播者。对我们所有人而言,您就像父亲一样崇高而伟大,我们都是您的孩子。”威姆尔用极为讽刺的口吻加重了最后一句话的语气,并冲我冷冷地笑着。“一派胡言。我所做的只是学术研究,本质上只是一种理论,一种猜测,即使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没有上升到万世真理的程度。”“可是对于那些自身没多少主见的人来说,您身为印度瓶装之父,您的每一句话对他们而言都是至上真理,您还真是太低估您的影响力了父亲。身为您的儿子,我不能让您的影响力白白流失。”“所以你成立了这个社团?”“您还没看出来吗父亲,我是在继承您的志向。我们拥有20亿人口,如果不加管理的话,城市系统,交通,工业这些都会随时崩溃掉的。庞大的人口基数就必须要严格管理,这不是您说的吗?”“可是我没让你把人划分为三六九等?”威姆尔摇摇头,“分类就意味着不公平,自然界把所有的生命划分为动物植物,动物吃植物,人又吃动物,这公平吗?原人的头和原人的脚又公平吗?刹帝利武士可以对吠舍和首陀罗趾高气扬,但却不能忤逆婆罗门僧侣,这又公平吗?”一瞬间,我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我知道他是不对的,但又不知如何反驳他。我只希望他能停止目前以我的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但实际上似乎收效甚微。理屈词穷之际,我只能用父亲的身份压他,这是我的最后一块遮羞布了。 “呵呵父亲大人,您还知道这一点啊,我还以为您早就忘光了呢!”他刻薄地嘲讽着我,一面癫狂地大笑,这狂笑中,竟夹杂着一股巨大的悲伤。我愣住了。“我,威姆尔·辛格,伟大的瓶装理论之父希拉姆.昌德拉·辛格的长子,却活得连一般人家的孩子都不如。伟大的希拉姆·昌德拉·辛格是转世迦尔纳,一生下来就有护身符,而你什么也没有,肯定不是亲生的,一定是你的母亲与别的男人通奸生的!他们这样嘲讽我,您知道吗?而您,也从来没多看过我一眼,这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您不喜欢我,也许那些人说的是对的,我真的不是您的亲生儿子。”威姆尔悲伤地诉说着自己的故事,似乎要把这十几年来的愤懑全都吐泄出来,“那时,只有母亲对我不离不弃,她告诉我,你爸爸并不是不喜欢你,而是不喜欢我。因为你是我的孩子所以才收到了牵连。一定是嫌弃我出身卑微,没有文化,配不上您这位英国留学回来的大圣人。这种高种姓与低种姓的结合,本就是不被神灵祝福的。我那可怜的母亲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个原因了。哈哈!她到现在都还以为您是个高贵的婆罗门呢!难道不是吗?您一直在有意隐瞒和淡化自己的过去,以‘现代瓶装之父’这种无聊的称号标榜自己,不就是害怕别人知道你的出身吗?母亲的话启发了我,是啊!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种姓好的人他们生下来便拥有一切,而低种姓的人只能选择忍受,即使伟大如您,也不能改变这一点。”“划分的权力在谁手中,谁便处在高贵的一端。历史都是这么上演的,就像过去那些雅利安人掌管着种姓制度,所以后来他们便成了高贵的婆罗门。而如今,种姓已成为过去,新标准的时代来临了,一个由我来决定谁高贵谁卑贱的时代。”我真的只是一个软弱的懦夫!当时我明明可以指出他的不对,将误入歧途的威姆尔引向正路,却只是怯懦地怔在那里,因内心有愧而不敢直视他,眼睁睁看着他离我而去。如果那一刻,我能最后一次尽到当一个父亲的责任,也许后面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这场父与子的见面以我的羞愧惨淡收尾。他结了账,冷冷地抛出一句话,“如果您要道歉,那你是找错人了。第一个接受道歉的人,应该是我的母亲。”说完便离开了,我没想到,这竟然是诀别。在另一座城市,另一股势力也崛起了,他们开始与辛格派展开争斗,对抗也由最初的演说骂战发展到后来的武力相向。在威姆尔的一次演说中,引发了大规模的武斗。而我那可怜的儿子,就死在了这场乱斗中。我的头发似乎一夜之间全部花白了,整个人摇摇晃晃,连站都站不稳。但相比我,他母亲的境况要更加悲观。得知威姆尔离世的消息后,苏西腊一下子垮了,她眼睛中失去了那种活下去的光泽。那时我才知道,苏西腊为何如此疼爱她的儿子了。苏西腊很想跟我沟通,在试了无数次后发现这是不可能的,她越发沮丧了。后来有了儿子,她才重新振作起来。她把流着我一半血的威姆尔当做我,因此她爱他就像爱我一样。可是我又做了什么呢?有多少次苏西腊看到我在花园里,她是多么想上前跟我说话,希望我们之间有话题可以聊。我看到她期盼的眼神,却也只是视而不见,将其视为她的肤浅和庸俗罢了。我说她没有试图了解过我,而我又试图了解过她吗?我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总以为自己热爱的要比苏西腊关注的更加高贵,我又何曾放下自己可笑的优越感,去主动了解她的世界呢?我欠苏西腊一句道歉,可是我再没有机会说出口了。自从威姆尔死后,苏西腊的精神受到很大打击,她的身体也患上了很严重的病。儿子曾是她唯一的寄挂,可现在儿子去了,她没有活下去的执念了。威姆尔走后的第三年,苏西腊也走了,去了薄伽梵的怀抱。我的父母早在几年前都已谢世,如今苏西腊也去了,我在这世间彻底无依无靠了。可社会上的争执并没有因为威姆尔的离去而消失,反而变得变本加厉。辛格派分裂为了好几派,他们不仅为如何分类而争吵,同时还为了谁是正统与其他分裂的派别吵。而社会最终也厌倦了这些争执,他们将矛头对准我,说我是个种姓主义者。天呐,我出自一个达利特家庭,对种姓深恶痛绝,居然有一天被他们当成拥护种姓的一位婆罗门?我知道,我必须做些什么弥补我犯下的过错。我既然还活着,就一定还有什么事是我能做的。我又开始了研究,想办法将瓶子从人身上摘除,这成了我活下去的唯一动力。这大概又是一种讽刺吧!我的前半生都花在如何将正常人装在瓶子里,而后半生则全部花在如何拿掉人身上的瓶子。又过了二十年,我成功了,我终于能令瓶装人重新变为正常人了!可是如今,社会根本不在乎变回去,他们一旦习惯上住在瓶子里的舒适,就很难接受任何改变了。躲在瓶子里几乎可以隔绝所有的病菌,人也变得健康长寿,为什么还要去接触这个肮脏的世界呢?没有人在乎我的研究,他们更执着于对人高低贵贱的划分,我改变不了什么了。古往今来,那么多先贤和哲学家都在思索人类社会的发展与阶级,连伏尔泰、卢梭、康德这些哲学家都没有想到答案,我只是一个搞研究的,又有什么办法呢?情急之中,我开始投身宗教寻找答案。我听说列夫.托尔斯泰曾在晚年的时候投身宗教,希望获得解脱。可是,谁又能告诉我该如何做呢?印度教里有那么多神,又有哪一位能告诉我怎么做才是对的吗?薄伽梵会告诉我答案吗?我只知道,人又不是生物实验室里的试管,为什么要被打上各式各样的标签呢?过去人们依据种姓将人类划分为三六九等,如今又根据瓶子的口径、色泽、厚度来划分,过了几千年都没有变。也许正是执着于划分高低贵贱,我们才会一次次被击败征服,时而被希腊人击败,时而被塞种人奴役,时而被嚈哒人、阿富汗人,被莫卧尔人,到后来被法兰西和英格兰人征服!我知道,是时候需要我做出表率了,我要第一个除去身上的瓶子,向世人证明,我们可以回归原来的生活。为此我抛弃了一切,抛弃了家乡,抛弃了荣誉,将自己流放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就像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舍弃一切出走那样,当然我不敢妄图与他相比,我只是个有罪之人,在接受自我的救赎罢了。我的皮肤由于从来没与外界接触过,脱离瓶子后格外脆弱,抵御不了外界的灼日、细菌,甚至稍微凛冽一点的风都能割破它。但即使这样,我也要试着过真实的生活。风雨之中,我想起了那个放弃王位,将自己流放到森林里十多年的乔达摩悉达多,他在森林里流浪的时候,不知有没有过与我相同的困惑?由于毕生与外界隔离,体内缺乏抗体,我患上了严重的流感,没有特效药,它随时会要了我的命。我头疼欲裂……四肢无力,嘴唇发干,大脑一片空白。我知道,死神已经悄悄来到了我的身边,要唤我离去了。我在心里默背着《薄伽梵歌》,祈求在人世的最后一丝平静。我终于可以解脱了,能与我的父母见面,能见到苏西腊和威姆尔,向他们道歉赎罪,说不定还能见到莉莉。她二十多年前就去世了,被葬在剑桥郡的一处公墓。由于没有被瓶装,她的寿命只有瓶装人的一半,而我却以罪人的名义活了好多年。选择自我放逐的前几天,我曾飞到英国,在她的墓前放置了一束白玫瑰。莉莉一直很喜欢花。我很想亲口对她说声对不起,也许在当初的那场争执中,她才是对的。是我太过自我,没能看到更长远的未来。那枚戒指,我思前想后也没有留在她的碑前,因为我不配那样做,只能带在身上。如今我就要离去了,我要在死前把这一切都写下来,并不是为了留下记录,一切都只是一个将死之人离世前的忏悔。我将它和那枚戒指塞到一个瓶子里丢进了印度洋,那个瓶子是我在荒岛上寻觅了很久才找到的。哈哈,真是讽刺!我的后半生都用来逃离瓶子,没想到死前却还要依靠一个瓶子来留存。陌生人,如果你捡到这个瓶子,我希望你再读完我的故事后将它和里面的东西都沉入大海,让我的最后一片灵魂得以安息。 海耶斯终于读完了这封信,希拉姆·昌德拉·辛格,他当然听说过这个名字。这个人被称为现代瓶装之父,“印度的列夫·托尔斯泰”,一个与甘地齐名的大人物。有人说他的研究拯救了成千上万的人,也有人称他是臭名昭著的现代印度等级隔离制度的始作俑者,是个评价严重两极分化的人物。据说他晚年的时候,忽然有一天抛弃了一切财产和名誉,离开了家,离开了印度。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有人说他去了尼泊尔,皈依了佛教,有人说他在瑞士隐居,还有人说他全世界旅行去了。海耶斯没想到,居然能在这茫茫大海上捡到他的书信,他的忏悔。海耶斯把书信叠好,重新装进瓶子里,并往里面灌满了海水,看着那封发黄的书信逐渐被海水浸透,像漂在瓶中的一株水草,海耶斯流露出一个复杂的表情,说不清是惋惜,还是悲伤。接着,他挥动手臂奋力一扔,这个载着一个人一生的漂流瓶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后,就消失在茫茫大海深处。远处“扑通”一声溅起一朵水花,海耶斯抱紧双臂,面无表情地目送那个瓶子连同里面的戒指,缓缓地坠入黑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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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这篇以瓶中信件的形式讲述的科幻故事,让我们想起了科幻小说诞生初期时的形态,《弗兰肯斯坦》等早期幻想小说都是以这种转述的形式写成的。讲述者的时间处于现在,根据转述,信中的故事早已是发生过的历史。但这一切又是如此遥远,真伪难辨。我们依然不知道那个遥远的国家中,曾经发生过什么,但小说主人公那上下求索,努力追寻的一生,已经铭刻在我们脑海里。——宇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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